摘要
两包工头因一笔5万元赔偿款产生纠纷,一方持有对方亲笔书写的收条说已经给付.另一方却说该款绝对没有收到,双方为此对簿公堂,一审法院依据收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却依据收条上的“请汇入银行卡”6个字判决认定该款实际未汇没有给付,判决一方给付对方5万元!日常生活中收条的写法看来很有讲究,相信你看了本案后绝对不会再轻易书写收条。相信本案对书写收据的一方当事人来说真不知道要惊出几身冷汗了。
出处
《法庭内外》
2011年第11期32-33,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