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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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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1]132号)。文件的第三部分“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主体责任”中,对用人单位提出九项要求:1.建立并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事项和内容,并建立健全从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总公司、分公司到厂矿、车间、班组、工种、岗位,特别是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车间、
出处 《机电安全》 2011年第11期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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