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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窃入刑出手即犯罪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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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只要伸手扒窃,不管偷到多少、有没有偷到,都会被判刑。包某于今年5月9日在网吧扒窃手机,自以为没偷成就没事,但还是难逃法律制裁。他被海曙法院判拘役四个月。
作者 张菁菁
机构地区 海曙区人民法院
出处 《宁波通讯》 2011年第20期21-21,共1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1

  • 1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 2[德]亚图·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192页.
  • 3任素贤、秦现锋:《扒窃的入罪要件及司法认定》,载《上海法治报》2012年4月18日第5版.
  • 4秦莹、牛旭东等:《“扒窃”定罪,争议也不小》,载《检察日报》2011年9月14日第5版.
  • 5申明、吕晓红:《一个空钱包引发的“扒窃入刑”难题》,《三峡晚报》2012年4月12日第12版.
  • 6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 7[德]劳伦斯·索伦:《法理词汇》,王凌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23页.
  • 8陈丽平、李吉斌.《“扒窃”行为是否人罪存争议》,载《法制日报》2011年1月7日第3版.
  • 9侯建国.《如何理解盗窃罪中的“扒窃”情形》,http://www.124aj.cn/news/llysj/2012/4/19/359KH4F161FEFIKK6.html,访问日期:2013年1月16日.
  • 10秦莹等.《"扒窃"定罪争议也不小》,载《检察日报》2011年9月14日第5版.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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