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体性事件是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目前仍处于多发期、高发期,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群众的行为日趋激烈,处置的难度不断加大,集中暴露了我们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一些缺陷。其成因错综复杂,既有新旧体制碰撞和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问题,也有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诉求方式错位的因素;既有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弱化的原因,也有少数干部作风不实、处置方法欠妥的问题。我们必须创新社会管理模式,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满足群众的利益诉求,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采取教育引导、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完善机制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等措施,尽量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出处
《林区教学》
2011年第11期35-36,共2页
Teaching of Forestry Reg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