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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长高息借款垫付逾期贷款行为性质如何界定?

How to Define Bank President Advances Bad Debt by High-rate Borro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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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长,是银行机构的最高行政长官或者负责人,作为商业银行的职业经理人,是一个令人称羡的职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行长,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作为法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职务行为后果依法应当由法人承担。支行行长为了压降贷款不良率,高息借贷垫付逾期贷款,是违规行为,还是犯罪行为?
作者 卜祥瑞
出处 《银行家》 2011年第9期124-126,共3页 The Chinese Ban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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