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机动车辆大幅增长,随之而来的危险驾驶问题不断凸显,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在我国,由于各种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了无数家庭的支离破碎,给广大群众带来的深深的痛苦。但是,由于我国法律体制尚不健全,特别是对于这一类的危险驾驶行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规定,造成了在实际的法庭审判和定罪量刑之中的困难,出现了"同罪不同刑"的现象,并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因而,从统一对危险驾驶行为定罪量刑,惩罚犯罪,抚慰受害者心理的角度出发,也为了维护我国的交通管理秩序,危险驾驶罪入刑是十分必要的。
出处
《知识经济》
2011年第21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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