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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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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组织违法强拆,致一名被拆迁人被埋而窒息死亡。监察部最近责令长春市市长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对别人造成某种妨碍或冒犯。主动向对方道歉,这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基本礼敷,但在一些官员身上,我们看到了基本礼教、人之常情的缺失、连三岁乳儿都会做的事,被上升为一种问责形式,真是令人费解。把“责令公开道歉”作为一种问责形式,似乎暗示着,凡事在上级责令之前,领导干部完全不必主动道歉。因此责令公开道歉。于民众觉得如同儿戏,对于公权力来说,也很难产生实质性制约作用。
作者 杨于泽
出处 《当代党员》 2011年第11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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