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协调公安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使公安机关既能依法行政维护公共秩序,又能切实保障相对方的权利,成为法治公安的必然要求和急需破解难题。而随着执法相对人及公众参与意识增强,公民参与公安执法成为新的制度价值追求和民主判断标准,逐渐显现出公安执法法制民主化发展趋向。也正因为参与式公安执法能够提升执法活动的公开性与公正性,能够体现互动、协调、对话、共建等现代行政方式的法治价值,能够提高公安机关执法的民主性和效率性,所以我们必须发挥正当程序的优势,维护公安执法过程中相对人和公众的参与权。
出处
《公安研究》
2011年第11期62-66,共5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