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官员的俸禄有多种称法,如:“月给”、“月俸”、“月钱”等。在魏晋六朝时,“薪水”除了指砍柴汲水外,也渐渐成为日常生活开支费的意思。在中国古代的官员俸禄制度中,官员的俸禄主要有土地、实物、钱币等几种形式。商周时期,公卿大夫都有自己的封地采邑,将封地内的经济收入扣除应上缴天子的部分,剩下的就是实际俸禄。因此,商周时主要是以土地作为俸禄的支付形式,即封地的大小就是俸禄多寡的标准。而春秋末年至隋唐之际,主要以实物为官员俸禄的支付形式,其中又以粮食作为实物支付的重要种类。唐代以后一直到明清时期,则主要以货币发放给朝廷官员作为俸禄支付形式。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I0020-I002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