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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规范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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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2011年9月27日以后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成片改造及新建小区、重点工程、重要市政基础设旋工程等均需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完整的声像档案。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纳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建设单位在签订《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责任书)》时,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取得联系,以便声像档案的业务指导。
作者 刘卫东
出处 《城建档案》 2011年第11期64-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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