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风险是指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对一般风险而言,通常认为风险是损害发生的可能性。所谓腐败风险,就是指官员腐败的不确定性对党和政府行政目标的影响,即在行政行为中,由于各种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使得官员产生腐败行为,使党和政府的实际目标与预期目标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有蒙受经济和政治等损失的可能性。腐败风险强调风险的主体是腐败活动的参与者——官员,其损失是官员违背行为规范给党和政府所造成的损失。
出处
《行政管理改革》
2011年第10期45-48,共4页
Administration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