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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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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企业(含企业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征收管理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机构地区 国家税务总局
出处 《绿色财会》 2011年第11期38-38,共1页 Green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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