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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主义探析——兼评《物权法》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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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物权法定主义的传统解释导致了物权法的僵硬性,不符合社会经济的现实需要。物权法定原则确有滞后于社会生活的弊端。一方面物权不得不实行法定,另一方面物权法定又面临着僵硬化的问题。物权法定原则涉及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及资源分配,可考虑通过立法解释来缓和物权法定之僵化问题。
作者 金若逸
机构地区 宁波大学法学院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11年第24期362-363,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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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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