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社区配套用房使用出台规范禁擅自出租或转让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社区配套不低于350平方米"杭州某社区的电子阅览室说好是供老年人活动的场地,却莫名莫妙地被租出去了;物业用房被以商铺名义出售……"针对这些现象,本月上旬杭州市民政局出台了《杭州市社区配套用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有13条。其中明确规定:社区配套用房不得出租、转让或者抵押。
作者 李晓敏
机构地区 《楼市》 记者
出处 《楼市》 2008年第6期70-7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