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单方预告解除与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单方预告解除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不应因行使此权利而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权利的行使与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期限制度相冲突。为解决冲突,体现劳动法维护社会公平的宗旨,建议建立以无固定期限合同为主,以固定期限合同为辅的制度。
作者 刘晓茜
机构地区 烟台大学法学院
出处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08年第12期61-63,共3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8

  • 1[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7,47页.
  • 2[法]勒内·达维德著 漆竹生译.《当代主要法律体系》[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23页.
  • 3[日]木下正义,小川贤一.《劳动法》,成文堂,1992年版,第10页.
  • 4[英]阿蒂亚.《合同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81年版,第8页、10页、2页
  • 5《法国民法典》.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89页
  • 6《德国民法典》,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823条第1款
  • 7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M].北京:航空航天工业出版社,1998.65.
  • 8I.N. Duncan Wallace. Hudson's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Contracts[M]. London:Sweet & Maxwell,1995. 1134-1135.

共引文献8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