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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 [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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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措施,现公告如下: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出处 《厦门航空》 2008年第4期28-28,共1页 Xiamen 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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