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律师信箱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Q去年经人介绍,妹妹与小李相识并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双方没有财产约定,工资等共同收入用于共同生活。他们用共同收入买的一注福利彩票中了特等奖,并领得税后奖金38万多元。奖金到手后就分割问题两人发生纠纷,妹妹比小李的工资高,要求按各自的工资比例进行分配,而小李主张平均分配。本来就不巩固的同居关系,很快就瓦解了,不久前两人闹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请问,奖金该怎么分啊?
作者 王景龙
出处 《祝你幸福》 2008年第4期47-4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