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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六)——劳动者的竞业禁止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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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离职后的唐虹唐虹是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资深职业经理人,北京华芦集团公司将其聘为培训中心经理,并与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第四条关于"劳动报酬"的第五项约定:"……
作者 李盛荣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8年第11期61-62,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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