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及协调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对劳动争议案件采取的是"一调一裁两审、仲裁前置"的处理模式。由于仲裁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无隶属关系,加上两者在处理案件的标准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现行法律法规对两种程序衔接中的若干问题又规定得不甚明确,导致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对同一问题的理解不同,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进行改判的比率偏高。因此,研究劳动仲裁与诉讼衔接中的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 冀帅然
机构地区 厦门大学法学院
出处 《福建法学》 2008年第4期33-38,共6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二级参考文献34

共引文献113

同被引文献2

  • 1花育萍.议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现状及改革.载www.yadian.cc/pa-per/64215/,于2011年3月23日访问.
  • 2童韶琴.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应用.载自中国知网,2011年5月6日访问.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