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12月18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卫生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11个部委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这个《指导意见》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的纲领性文件,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它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和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多部门共同支持和推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成果。
出处
《健康大视野》
2008年第1期16-21,共6页
China Health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