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系统论观点看,整个乡镇船舶管理即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中,海事与工商、税务、财政、公安、保险等部门成相互关系。客观上要求各相关部门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制约、配合。概括说,只有相互联手才能使这个系统工程取得最佳整体效果。正因此,国家的一些法规、文件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海事与相关部门联手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由于非水网地区海事部门的结构和职能特点,决定了海事部门与相关部门联手的必要性。而且这种必要性已从乡镇船舶管理实践中得到印证,所以海事部门必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并且要当好龙头,采取主动,发挥主导作用,唯此,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