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对我省企业自愿申请的511项产品进行了福建名牌产品的评价。按照《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经各设区市推荐认可、省级质量检验机构对申报产品的质量抽检、质量中介组织对产品用户满意度调查评价以及各行业专家组、省评定办的评审、向社会公示等各项工作程序,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审确认了2007年福建名牌产品。经省政府同意,授予万利达牌家庭影院等428项产品为2007年福建名牌产品。特此公告。
出处
《质量技术监督研究》
2008年第2期24-32,共9页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