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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第三人过错对合同效力影响立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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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之一,第三人过错同表意人过错一样,会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意思表示真实原则,但对第三人过错制度却未加规定。文章通过第三人过错的概念入手,考察世界各国对第三人过错的立法现状,最终提出我国设立第三人过错制度的重要性,并就我国设立第三人过错制度提出具体构想。
作者 程庆华 韩强
出处 《金融教育研究》 2008年第3期147-149,共3页 Research of Finance and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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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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