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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传承我们的“非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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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化的意义,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被提高到如此重要的地位,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得到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单独列为一个专题,这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中是没有过的。在十七大召开前后的2006年和2008年,国务院先后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名录,此间我省也相应公布了两批省级"非遗"名录。仅我省的国家级"非遗"就达136项,省级"非遗"226项,涵盖了文学、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武术、美术、技艺、民俗等门类,可谓包罗万象。"非遗"名录甫一公布,我省和全国一样,很快兴起一股"非遗"热,保护、传承"非遗"活动在燕赵大地迅速展开。如何保护、传承、弘扬这众多的民间文化瑰宝,让其发扬光大,发挥"软实力"的作用,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助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也是应有的责任担当。
作者 司马耕
出处 《乡音》 2008年第10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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