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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重大建设项目派稽查特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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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甘肃省兰州市政府日前出台了《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该《办法》规定,兰州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实行稽查特派员制度,被稽查单位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暂停拨付建设资金,暂停项目建设。据有关人士介绍,此举是为了加强对该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为重大建设项目系上"安全带"。
出处 《新疆人大》 2008年第10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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