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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者不能扣物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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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过去,扣押身份证件、收取担保押金、扣留档案材料,是一些用人单位牵制劳动者的"灵丹妙药"。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此行为坚决说"不"。
作者 刘文基
出处 《党的建设》 2008年第10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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