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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受贿841万元被判死缓2007年12月27日,法院依法对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何闽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出处 《党的建设》 2008年第2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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