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一年内不签合同的企业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件回放】老张已经在北京打工6年了,大大小小的工地跑了不知道有多少个,可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哪个公司和自己签劳动合同。2008年来了。
作者 佟丽华
出处 《党的建设》 2008年第4期54-5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