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克拉玛依市人大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进行积极的探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中"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修改为"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将规则中第七条规定的"常委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七日前将会议日期、议程草案,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修改为"常委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七日前将会议日期、议程草案和有关文件材料,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等,使这些制度更加符合克拉玛依市人大的工作实际。
作者 韩万春
出处 《新疆人大》 2008年第1期21-2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