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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门伤人损失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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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乌苏市的梁菁咨询:我骑自行车行驶时,前方同向行驶的出租车靠边停车,但其停靠的位置与路边尚有一定距离。我想从其与路边的间距中穿过,但当我行至车旁时,车门突然打开,我被打翻在地,导致骨折。当我要求出租车司机赔偿时,他说是乘客开的车门,与他无关。但我已找不到乘客。请问,我该要求谁赔偿?
出处 《新疆人大》 2008年第1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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