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的规定,为加强市场调控,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粮食(含大豆、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下同)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具体标准规定如下:一、保持必要的库存量,是从事粮食收购、加工、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9期24-24,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