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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贸易:解决争端的中国式“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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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7月18日,一份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的裁决结果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的报告中正式出炉。报告认为,中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禁止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追加进口关税。尽管这一裁决与今年2月份的初裁结果内容一致,即支持美国、欧盟、加拿大的观点,认定"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歧视,在数日沉默后,中国商务部于7月22日发布声明:中方并不完全认同专家组报告的内容及结论。根据WTO争端解决程序,中方保留提出上诉的权利。但是,按照惯例,世界贸易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裁决鲜有被推翻的案例,中方在这场持续数年之久的汽车零部件争端中失利已几近事实。届时,中国将不得不对"不符合标准"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10%的关税。
作者 贾怀东
出处 《新远见》 2008年第7期96-10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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