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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提高纺织企业出口退税率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调整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有专家指出。
出处 《潮商》 2008年第4期22-23,共2页 CHAOSHAN BUSINES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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