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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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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由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施行。
出处 《新疆人大》 2006年第12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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