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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障公民合法生育权——解读《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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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5月下旬召开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02年颁行的《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再婚家庭生育权保障和生育间隔规定等方面,对原条例个别条款作了重要修改,
作者 宋志明
出处 《新疆人大》 2006年第7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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