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盗采矿藏行为按盗窃案查处 非法煤窑老板雇“替身”“坐牢”的思考
出处
《西部资源》
2006年第5期35-37,共3页
Western Resources
-
1谢来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途径[J].重庆行政(公共人物),2014,0(6):25-25.
-
2夏永梅,吴晓雄.公民环境权入宪与生态和谐建设[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6):155-158. 被引量:1
-
3张式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辨析[J].科技与法律,2010(4):85-90. 被引量:5
-
4刘权衡.必须在《矿产资源法》中建立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民事责任制度[J].西部资源,2007,0(5):42-44.
-
5安全生产[J].中国老区建设,2009(2):27-27.
-
6甄成.盗采矿产资源国法不容[J].黑龙江国土资源,2003(1):38-38.
-
7聂洪彪,依凭.完善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制度[J].西部资源,2006,0(2):40-42.
-
8李建玲.行政替代惩戒措施制度的构建设想——对完善环境刑法的思考[J].山东人大工作,2010(10):22-24. 被引量:1
-
9马四毛,邝智孟.环境民事诉讼应明确的几个概念[J].新东方,2008(11):25-26.
-
10李巧玲.关于修改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思考[J].油气田环境保护,2004,14(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