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最古老、最原始的渊源,在国际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长久以来,对于国际习惯法是否对新独立或新产生而被纳入国际社会中的、未参与国际习惯法形成过程的国家具有拘束力始终存在争论。当然争论发生的理论基础乃是在于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或者更准确地说,对国际习惯法的效力依据的理论认同存在差异。本文从对国际习惯的基本认识入手,阐明目前国际法学界对国际习惯法对新国家效力存在的争论,进一步探讨导致争论出现的理论根源,以期得出国际习惯法对新国家效力的初步结论。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06年第5期128-139,共12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