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税改办、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乡财乡用县监管"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保障基层政权运转.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洲财预〔2006〕40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22期39-41,共3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