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总结私营经济劳资关系矛盾存在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私营经济中劳资关系紧张的一些表现,指出我们必须关注私营经济中劳资法律关系现实的实现方式。从表面上看,强资方弱劳方等问题都可以通过现有的法律获得解决,但由于没有制度性的保障,劳方往往宁愿为保住自己的饭碗而牺牲掉自己的正当权益,劳资关系成为由资方单方决定劳方工资水平并规定劳方劳动条件的垄断关系。作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是我们要尊重劳动者和劳动权的理论依据。我们有必要通过制度的创新,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在企业内部通过强制的方式建立职工代表参加的董事会制度等,以法律的方式来建构私营经济中和谐的劳资关系。
出处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6年第5期49-53,共5页
Journal of Shanghai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