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辩诉交易制度是19世纪产生于美国的一项司法制度,是指在法官开庭审理之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与被告人或者代表被告人利益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以控诉方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辩诉交易作为美国处理刑事案件的一种手段,在当前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辩诉交易自产生以来,因其自身的固有缺陷,国外对其存废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我国黑龙江省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首次适用”辩诉交易”审理了一桩故意伤害案,正是该案件引发了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际工作者对辩诉交易的关注和讨论,对于辩诉交易能否为我国借鉴观点不一。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06年第5期70-71,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