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教育是属于公共物品供给的范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高等教育评估是检验政府公共物品供给质量高低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在我国由于各种社会原因,高等教育一直未脱离政府独立存在,政府作为高等教育评估的唯一主体,在评估中忽视其它主体参与评估的权利,大量的寻租行为以及不完善的评估方式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评估的效果,为此必须转变政府角色,引入多元化的评估主体和评估标准,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教育评估水平,推动高等教育发展。
出处
《科教文汇》
2006年第10期1-2,共2页
Journal of Science and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