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类似“丧尽天良”、“恐怖至极”这样的词汇弥漫了整个舆论空间,千夫所指的正是震惊国人的“齐二药事件”。据中山大学附属三院的最新统计数字,截至5月22日,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假药造成的死亡人数已上升至9人……事件发生之后,在国家药监局、公安机关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干预之下,目前已经基本得到解决。然而,再严厉的处罚措施也难以消除掉人们心头的愤怒、恐惧和疑问:“国药准字”为什么会蜕变成置人于死地的假药?为什么假药只有在患者以身试药、付出生命代价之后才能被发现?在药品的认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监管部门都到哪里去了?在我们身边,又有多少“齐二药”还在继续生产着假药?
出处
《新远见》
2006年第6期57-60,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