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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2006创业新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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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新的《公司法》规定,只要一次注资10万元,就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谓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单一股东(自然人或法人)的公司。按照表现形式,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上的一人公司和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形式上的一人公司是指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
作者 阿桂
出处 《生意通》 2006年第6期22-2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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