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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港澳民航当局就互相认可航空器维修单位批准合作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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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促进三地的航空安全合作及提高营运效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香港特区民航处及澳门民航局就互相认可航空器维修单位批准合作达成协议,并于6月2日在北京签署了有关的合作安排。今后,一方民航当局发出之维修单位的批准,将同时获得另外两地民航当局的认可。新签署的合作安排进一步扩大了三方于2002年5月所签署的合作安排的涵盖范围。2002年5月所签署的合作安排只认可航空器部件维修,这次签署的新合作安排则延伸至整体航空器维修。
出处 《空运商务》 2006年第16期11-11,共1页 Air Transport &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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