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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政府支持 形成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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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在山东济南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交流了今年以来各级工商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在打击传销方面尤其是推进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形成方面的进展。各地普遍落实了打击传销责任制,实行属地管辖,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地方和部门;广东、山东、湖南、云南等省相继建立和完善了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打击传销工作考评,采取“一票否决”制;辽宁、黑龙江、海南、新疆、浙江等工商机关依托12315建立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网络;天津、青岛建立起了“打传信息快速通道”,实现了对传销活动举报5分钟送达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需要时15分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山东、广东等地工商机关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北京市工商机关建立了工商信息员制度;广西、云南、吉林、江苏、河北等省(自治区)的部分地市工商机关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打击传销专业队,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宁夏、上海、福建、山东等地工商机关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发挥社区作用,抵制传销行为。这里摘登山东、上海、广东、云南等省市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经验交流材料,供读者参考。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机构地区 上海市工商局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06年第19期70-7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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