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反垄断执法的观念转变——从“公用企业”走向“占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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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刚,徐静.论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兼评我国《反垄断法》第18、19条[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6):78-79.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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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腾.滴滴+优步:反垄断下的如意算盘[J].企业观察家,2016,0(10):66-67.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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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洁,江林.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专题[J].工商行政管理,2006,0(20):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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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反垄断执法工作的认识[J].工商行政管理,2007(18):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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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红霞,黄燕.运用行政指导方式 依法妥善规范垄断行为[J].工商行政管理,2011(23):19-20.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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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健.对企业滥用市场行为的规制[J].经营与管理,2009(6):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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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家工商总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反垄断执法[J].中国招标,2008(33):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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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宁望鲁.创新执法理念 迎接反垄断执法新挑战[J].工商行政管理,2007(18):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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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核心问题二:外资并购中的垄断[J].中国外资,2007(9):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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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董慧娟.搜索引擎商的屏蔽行为构成垄断吗?——从百度被诉垄断一案谈起[J].知识产权,2010,20(1):60-65. 被引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