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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言二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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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目前审结了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判决被告李先生赔偿原告刘先生医疗费等损失共3000余元。令人称奇的是,这起民事纠纷的起因竟是由玩笑引发的“叫爹费”。时年28岁的原告刘先生,是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镇农民,与同村青年李先生系同窗好友。去年8月20日,刘先生、李先生两人在饭店喝酒,当俩人都有几分醉意时。
作者 李辉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6年第8期42-44,共3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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