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海峡都市报》载,酝酿了近20年的《反垄断法》,如今又面临新的变数——尽管《反垄断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的立法计划,但据参与这部法律起草工作的人士透露,在最近一次草案修改中,“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一章被整体删除。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或许会成为一部专注于反经济性垄断的法律。笔者认为,制定一部仅针对反经济性垄断的《反垄断法》,就丧失了《反垄断法》作为法律的基本属性。中国的垄断现象其实质咎于行政体制,即行政垄断,如果《反垄断法》不写入反对行政垄断的内容。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6年第6期54-54,共1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