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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契约”是最后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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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扬子晚报》载:盐城市建湖县恒济镇的618位老人,不久前陆续和子女签订了《精神养老协议书》。赡养协议使老人们的物质和精神养老得到了保障,但也引来了不少议论,更有专家质疑:赡养老人也要像做生意那样“签合同”么?子女赡养老人本是天经地义的人伦常理,也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这本应是道德和舆论足以维系的基本关系,但是,随着社会传统意识的变迁。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6年第9期50-50,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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