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加强现金管理与加强开户银行管理工作相结合。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调动开户银行现金管理的积极性,防止平时对开户单位现金管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把放松现金管理当作多拉客户的条件等现象发生。二、加强现金管理与账户管理、结算管理相结合。严格杜绝一般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审查专用账户、临时账户的支现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户坚决不予审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也可办理结算账户,因此要在大力发展现有票据的基础上,大力推广个人支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支付结算工具,继续完善银行卡联网工作,使非现金结算工作深入人心,减少现金流通量。
出处
《河北金融》
2005年第12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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